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中税协和大连培训基地联合举办“师资人才培养千人计划——提升税务师培训技能研修班”(计划外)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人力资源是发展的第一资源。为适应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合作教学基地希望能探索新的教育培训模式,推出“师资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参与该项目的学员经考核通过可获得由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颁发的“税务师培训兼职教师”证书;可优先在中税协各培训基地、
地方税协各培训班及各税务师事务所的内训中授课,可优先参与中税协产教融合项目的教学工作,可优先参与中税协及地方税协有关行业人才培养的相关工作,优秀者经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考核入选“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兼职教师”(具体方案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有能力从事业内兼职培训任务的税务师(专业素质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由地方税协推荐,一经确定,后续为期2年的递进式培训中人员不变)。
三、培训地点
时间:11月22日-27日;11月22日报到,23-26日全天上课,27日返程。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田尾路27号海上花园酒店。
四、培训内容
培 训 内 容 课时(天)
1.培训课程的课题开发思路和备课思路 0.5
2.培训师的基本技能训练 0.5
3.“互联网+”教学设计方法探讨与实现 0.5
4.培训教师的语言表达艺术 0.5
5.业务类课程 0.5
6.业务类课程 0.5
7.税务师师资试讲演练---分组试讲 0.5
8.税务师师资试讲演练——班级观摩汇报 0.5
合 计 4
五、要求
培训对象一经确定,后续递进式培训中人员不变;需完成两年培养周期中的所有课程,并经考评合格才能取得“税务师培训兼职教师”证书。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2800元/人。
食宿费:2820元/人。
1.会员与非会员均须交费培训;请于11月13日前将食宿费及培训费汇款至以下账户,过期视为放弃名额。如因故不能开班,食宿及培训费用将原路退回到缴费账户。
户名: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号:21201501900050003478-0002
备注:厦门师资班+联系人手机号
2.中途离开的学员,原则上不予退还食宿费。
3.培训期间基地统一食宿,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安排。
七、报名方式
(一)企业财务人员: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教育培训”。新用户点击“我要注册”,注册后方可报名;老用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报名。
(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报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训”。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乔娇娇、关迎军,电话(010)68413988转8410、8405。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联系人:刘哲、王强,电话0411-88126109。
合作教学基地联系人:庄小云、何慧玲,电话(0592)5030035,电子邮件747352361@qq.com。
(二)接送站安排
11月22日报到当天以及11月27日返程当天8:30-19:00基地提供接送站服务,提前抵达或推迟返程的学员请自行安排。
接站联系人庄老师13063179895。
接送站点:厦门机场T3\T4、厦门站、厦门北站。
九、其它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二)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员,个人及所在事务所将被报名系统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限制。
(三)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18:00,请勿直接向培训基地报名,补报名须致电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四)培训班人员须将航班、车次于11月20日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