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基本情况
至2021年底,湖南省税务师行业共有从业人员2452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1299人;税务师事务所221家;行业经营收入45603.33万元。
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经历了试点初创、脱钩改制和规范发展等阶段,已经成为一个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的涉税专业化服务行业,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行业初创
中国税务代理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92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为税务代理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设定了税务代理人的业务范围。税务代理行业进入全面试行阶段。
1996年,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确立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制度,实现了从税务代理向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转变。
脱钩改制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2000年底,税务师事务所在人、财、物上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成为完全独立的市场主体;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现代专业服务行业形成。
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57号),明确提出注册税务师行业既服务于纳税人,又服务于国家,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
规范发展
200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4号),明确了注册税务师涉税代理和经济鉴证类业务范围,为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后又颁发了“十一五”、“十二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行业发展总体目标、具体措施等,规范和促进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