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举报箱受理范围:
1.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的。
2.会员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帮助委托人偷逃税款的。
3.会员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
4.会员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5.会员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会员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名义敲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7.会员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的。
8.会员虚假宣传、恶意曲解税收政策或诋毁、恶意低价竞争的行为。
9.会员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税务机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内容的填写
1.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单位、所在省市、主要问题等材料。
2.举报人应对提供的举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他人、捏造事实。
三、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2.请举报人如实填写表单中的各栏目,举报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