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中税协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意见建议办理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18〕033号),现将文件转发,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将改革期间遇到的涉及征管纳服、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报送至省税协邮箱:hnshuixie@126.com。
附件:中税协发〔2018〕33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意见建议办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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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