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湘注税协函〔2018〕16号

发布时间:2018/08/17 11:48:32 访问次数: 1821 【字体: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中税协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18〕29号),现将文件转发,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附件1、附件2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政府购买相关涉税服务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并于8月底前报送至省税协邮箱:hnshuixie@126.com 

    附件1: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_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_的通知》的通知.doc

    附件2:税总发【2018】123号.pdf

    附件3: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政府购买相关涉税服务项目情况表.xls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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