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中税协下发了《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61号),现予以转发,请各所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于7月24日前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领军人才”管理模块上报。
附件: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