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9]26号

发布时间:2019/05/31 10:11:09 访问次数: 1077 【字体: 责任编辑:毛雯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产教融合工作规划(2018-2022)》,深入推进税务师行业与院校的产教合作,建设行业与院校双向师资队伍,满足院校财税专业教师提升涉税服务实务课教学水平和相关教学能力的要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于2019年7月15日-1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通过培训遴选一批院校优秀教师,服务实务课程教学、服务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及实务课题研究等。培训班由税务师行业和院校知名专家联合授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协办单位:长春税苑教育培训学校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月15日报到,7月16日-18日上课,19日返程。

培训地点:长春亚泰大饭店(长春市人民大街1968号)

三、参加人员

培训班人数约80人,主要面向全国院校财税专业骨干教师,及部分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专家

(一)院校专业课教师融入税务师行业发展的路径与选择——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涉税服务咨询与税务沟通技巧——艾 华(湖北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金三系统征税流程管控思路——丁 芸(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实务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四)金融业、建筑业涉税业务标准——董国云(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五)涉税专项业务案例分析(企业合并、企业分离、资产收购、股权收购)——蔡 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会计学博士);

(六)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的税务实务案例分析——王 培(致同(中国)税务合伙人、北京某区税务局原副局长、多所院校税务专硕导师);

(七)“双师型”教师培养研讨会。

五、培训经费

(一)培训费1600/人/期(含培训费、资料、教务管理)。

(二)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费,培训费由长春税苑教育培训学校开具发票;食宿费由入住酒店开票。

六、报名方式

填写“‘双师型’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单”,于7月1日18:00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电子邮件:ksb@cctaa.cn。中税协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确认,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一周致电中税协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中税协:葛  茜 (010)68413988转8705

黄宏斌 (010)68413988转8402(分机)  

  010-68459608(直拨)

电子邮件:ksb@cctaa.cn

八、其它事项

(一)培训结束颁发由中国注册税务协会用印的“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证书”。

(二)本期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自行前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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