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境保护税专项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9]7号

发布时间:2019/03/15 09:56:29 访问次数: 1334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3月31日-4月4日在大连基地举办环境保护税专项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环保税自2018年1月1日开征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作为我国第一部绿色税制,开征至今仍存在诸多问题,集中体现在纳税人政策法规理解不清、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没有达到预期和涉税第三方服务机构没有发挥相应作用等方面,严重制约了环保税的健康发展。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环保税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环保税的认知还停留在过去的排污费阶段,对环保税的法律概念还未形成,对自身的违规责任认知不清。

目前环保税的培训工作主要由税务机关组织开展,但因为专业问题,培训的模式普遍采用的是环保部门讲解排污费、税务部门讲解税法的模式开展,环保和税务的知识点并没有进行整合,导致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对于环保税的理解依然停留在排污费征收的层面,没有提升到税法的征管层面。同时,环保化学等理工科专业的限制束缚了税务师事务所对于环保税政策的掌握,税务师事务所对于环保税这个新税种还处在观望状态,没有发挥出专业的涉税服务机构应有的作用。

本次培训整合环保和税务两方面的专家学者、各级别税务官员、企业高管以及环保部门的技术人员力量,依托中翰税务环保税的专业能力与平台优势,合理安排授课内容,面向税务机关、税务师行业以及纳税人,提供“环保税专项业务基础、进阶及高级教育”内容的培训以及经验分享,解决目前环保税培训的难点痛点问题,借助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3月31日报到,4月1日-3日全天上课,4日返程。

地点:中税协大连培训基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41号)。

三、参训人员

(一)税务机关征管及稽查人员;

(二)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

(三)企业财务、税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环保税征管现状—总局财行司相关领导;

(二)环保税实施要求和要点讲解—生态环境部规划设计院专家学者;

(三)环保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总局财行司相关领导;

(四)环保税减免税实施要点—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研究员、吉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五)新视角看环保税—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研究员、吉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六)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环保税—辽宁港务集团安环部负责人;(七)大企业环保税缴纳风险评估—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相关负责人。

五、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2700元/人。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执业税务师免培训费。

(二)食宿费:1400元/人(自理)。中途离校的学员,原则上不予退还食宿费。

(三)税务机关干部按国家标准执行。

六、报名方式

(一)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报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教育培训”- “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n)“教育培训”报名。

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二)其他人员报名:须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至中税协教育培训部邮箱:jypxb@cctaa.cn。

七、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缴费方式:登录中税协网校(www.cctaa-wx.cn),点击“线下课程”栏目,购买指定培训课程。或直接点击以下网校缴费链接:http://www.cctaa-wx.cn/course/sp19124012.html。缴费后在中税协网校“个人中心”即可领取电子发票。

(二)其他人员须于3月24日前交培训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

1.中税协教育培训部乔娇娇、关迎军

电话:(010)68413988转8410、8405

电子邮件:jypxb@cctaa.cn。

2.大连培训基地 周斌

电话:(0411)88126010,13904263355

传真:(0411)88126116

电子邮件:dlswps@163.com。

(二)技术咨询

全国服务热线:400-082-5868/010-68779800

九、其它要求

(一)如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将取消培训计划,教育培训部将提前1周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已报名人员。请尽量延后订票或在3月24日后向中税协教育培训部电话确认。

(二)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三)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8:00,补报名请致电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四)参训人员3月28日前报送接站信息。税务师事务所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接站信息,其他人员填写“接站信息表”发送至jypxb@cctaa.cn。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中税协会员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3月12日


关于举办环境保护税专项业务培训班的通知.doc

环境保护税专项业务培训班接站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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