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06:26:38 访问次数: 868 【字体: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和2024年度个人会员会费交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继续减免2023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对单位会员应交纳的定额会费超过年度业务收入总额0.5%的部分予以减免。即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单位会员会费均按业务收入的0.5%计算收取,超过1亿元的单位会员按50万元收取。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会费按2024年当年税务师人数缴纳,个人执业会员每人每年700元;个人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50元。

三、会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缴纳,截止缴纳日期2024年6月15日。

2、交纳方式

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 户 行:建行长沙雨花支行;  

           账      号:43001537061052507575。

四、注意事项

1、在计算单位会员会费时,业务收入须与行业报表中的收入总额一致,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

2、在转账时,请分别备注“团体会费**元,个人执业会费**元,非执业会费**元”。

3、按规定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请各所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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