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注税协函〔2022〕1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中税协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征求等六项业务指引意见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16号),现将文件转发。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组织所内人员阅提修改意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省税协邮箱:hnshuixielj@126.com。
附件:关于征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六项业务指引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2月19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