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费缴纳依据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56号)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57号)
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9号)
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缓缴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40号)
二、会员类型
1、单位会员:凡是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入会的税务师事务所。
2、个人会员:凡是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入会的税务师(注册税务师)。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执业会员: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并办理执业的税务师(注册税务师);
非执业会员:已入会但未办理执业的税务师(注册税务师)。
三、会费交纳标准
会费交纳标准,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别确定。
1、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会费按年交纳,以会员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以行业年度报表中所填的数据为准)为基数进行交纳:
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万元。业务收入在1000-3000万元(含),定额单位会员会费18万元;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0万元;
2020年-2021年,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单位会员会费进行减免,具体如下:
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按年度业务收入总额对应的相应档次确定会费交纳标准,对于应缴纳的定额会费超过业务收入总额0.5%的部分予以减免。即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单位会员会费均按业务收入的0.5%计算收取,超过1亿元的单位会员按50万元收取。
2、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会费按当年税务师人数缴纳,个人执业会员每人每年700元;个人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50元。
四、会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1、缴纳时间
根据中税协发〔2022〕40号的规定,2022年会费缴纳时间缓期至为2022年12月31日。
2、缴纳方式
上一年度团体会费以及本年度个人会员会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 户 行:建行长沙雨花支行;
账 号:43001537061052507575。
五、违规惩戒
按规定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号)规定,未履行会员义务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情节恶劣的,取消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