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税务师行业关怀帮扶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02:10:18 访问次数: 311 【字体: 责任编辑:周勃

长沙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税务师行业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税务师行业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怀帮扶对象申报条件

    1、我省税务师行业党内关怀帮扶对象,主要是党员组织关系在我省税务师行业或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在行业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党员;

    2、目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以及为党和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需要帮扶的党员及其家庭,具体为《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湘组发〔2015〕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六类”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党员;

  (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表彰,或担任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3)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的党员,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党员的家庭;

  (4)被追认为共产党员或追授为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的家庭;

  (5)在基层一线工作10年以上、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的生活特别困难的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含退休的)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含离任的);

  (6)其他为党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需要关怀帮扶的党员。

    3、其他生活困难需要帮扶的党员,通过日常走访慰问等方式进行帮扶。有《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报对象:

   (1)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的;

   (2)在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中曾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3)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认定有其他不适合申请关怀帮扶资金情形的。

    4、近3年已受到省级以上党内关怀帮扶的对象不再重复纳入。

   二、申报时间

    请各党支部对所辖党员进行摸底,核实了解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于5月22日前上报至省税协邮箱:hnshuixie@126.com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集体研究,务必将帮扶对象选准选好。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和优亲厚友等现象,出现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

    附件1:湖南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登记表.doc

    附件2:2019年度省党内关怀帮扶对象汇总表.doc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2019年5月15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