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20号)要求,由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对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备案。
全省税务师事务所拟参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含2020年已公布名单的税务师事务所),均需按此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申报资料内容
(一)员工名单。截至2020年12月31日,税务师事务所全体员工名单,包括税务师名单。
(二)员工工资发放证明材料。2020年1月至12月每月工资发放表,银行代发的需附银行转账单,现金发放的需提供员工签字的工资表。
(三)员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1)社保部门提供的2020年1月至12月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1月至12月员工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3)员工不需要税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证等)。
二、其他事项
(一)税务师事务所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省税协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税务师事务所诚信记录。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2021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工作的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本通知要求于5月 8日前报送至省税协。
(三)本次申报只接收税务师事务所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联系人:李娟
电话:0731-85521023,传真:0731-85557819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B栋315室
邮编:410114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