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填报2020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税务师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确保行业报表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
二、填报方式
请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登入首页)
三、填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请大家安排好时间,按时填报。
四、系统操作咨询
咨询电话:4000825868 咨询QQ:4000102233
省税协:0731-85772558;0731-85557819。
五、其他要求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时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1、为准确了解疫情对行业服务情况的影响,本次填报行业数据增加了《服务客户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1),问卷必填项目为选择题,只需勾选,可就符合事务所自身情况的项目全部勾选。
2、行业报表表1重点关注“委托人户数”项目,此项目为事务所服务客户的总数量,与表4户数没有直接勾稽关系。在表1“委托人户数”项目下,委托人应以独立客户单位计算,委托多项业务的同一个委托人算作1户,免费提供服务的客户也应计算在内。
3、行业报表表4重点关注项目分类,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规定的八项业务分类进行填报。
4、经过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后,将《税务师行业主要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替换原有的行业报表表6(见附件2)。为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性,表6每一项目均与相应的纳税申报表项目进行了对应,表中备注对填报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
5、行业报表中全部涉及填报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
6、采取总(母)分(子)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填报原则不变,须按“属地原则”在报表系统中向所属地方税协独立报送各自报表,总机构不得汇总报送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7、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须及时维护相关集团化信息,总部应对分支机构开展一体化工作,并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分支机构报送信息进行管理和汇总。
8、各税务师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填报行业报表的同时,请同时给本市(州)协会联络站报送一份电子版的行业报表,各市(州)协会联络站邮箱(见附件3)。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2月2日